银保监会发文支持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有出资意愿和处置能力的主发起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以及协助处置不良贷款,适度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

  《通知》指出,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少数村镇银行逐渐变为高风险机构,严重影响和制约其可持续发展和金融服务能力。为推动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允许监管评级良好、经营管理能力突出、支农支小特色鲜明的村镇银行吸收合并所在县(区)或省内临近县(区)的高风险村镇银行,将其改建为支行。

  《通知》强调,对于部分风险程度高、处置难度较大的高风险村镇银行,在不影响当地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如主发起行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属地监管部门可探索允许其将所发起的高风险村镇银行改建为分支机构。特别是对于一些不具备救助意义的机构,主发起行可牵头实施重组、协助接管直至关闭。

  《通知》明确,对个别处置意愿不强、缺少处置能力的主发起行,属地监管部门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推动其优进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