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音乐人报告》在京发布

音乐人维权仍存困境

  本报讯(记者庄德通) 我国音乐市场收入居全球第7位、有91%的音乐人已经入驻了数字音乐平台、超过一半的音乐人没有音乐收入……《2020中国音乐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日前在京发布。

  《报告》收集了3000多名一线音乐人的问卷数据,并对其中104名音乐人进行访谈,深入研究音乐人的生存与发展现状、音乐人的版权认知程度、音乐人的专业能力、音乐人对行业发展的适应情况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报告》指出,与2019年相比,我国音乐市场收入仍居全球第七位。在过去一年,我国数字音乐平台的注册音乐人数量继续增长,音乐人来源于数字音乐平台或短视频直播平台的收入呈现上升趋势,但目前音乐人音乐收入的平均数仍处于偏低水平,有52%的音乐人没有音乐收入,24%的音乐人的音乐收入占个人总收入的5%以内。

  当前我国音乐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状况不容乐观。《报告》指出,音乐人对于是否侵权的概念比较模糊,对侵权行为缺乏必要的认知。数据统计显示,有9%的音乐人在作品被侵权后会选择放弃维权。值得注意的是,在放弃维权的原因中,有22%的音乐人因侵权行为并未对其带来实际损失而放弃维权,这也从侧面体现了音乐人版权意识的薄弱。

  《报告》显示,在曾经尝试过维权的音乐人中,维权成功率不到50%,成功率不高。原因除了多数独立音乐人在维权过程中缺少话语权外,网络侵权取证难、版权未注册、侵权方态度差等也是多数音乐人维权难、维权不成功的原因。

  参与《报告》起草工作的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教授张丰艳建议,应当加强对音乐人和版权使用者版权意识的培养,强化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从而使音乐人在维权过程中具备一定话语权。

  《报告》还指出,我国对著作权的重视达到了新的高度。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报告》认为,最新修订内容进一步适应数字时代的文化作品传播特点,将会使创作者的权益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