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全力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公共安全管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积极推动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家家有人访、件件有回音。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公明街道不断增强综治工作预见性、主动性,率先在全市试点“支部建在家门口,党员回到群众中”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工作,1个街道党工委、5个社区党委、16个片区党总支、335个网格党支部直接设在群众家门口,搭建起了群众身边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片区党总支—网格党支部”组织体系。
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推进矛盾风险防控化解,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该街道建立驻点领导和驻点团队“包案”制度,搭建“街道—社区—工业园区”劳资纠纷三级监控网络,实现了辖区112个工业园区24小时监管全覆盖。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明街道共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49宗,接收区转办线索7宗,且均已办结,顺利完成了“六清”行动任务;率先组建了20人规模的街道扫黑除恶宣讲队,开展专项宣传活动937场,受教育群众达65万余人次。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提高综治工作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已建成32个群众诉求服务站点。完善社区综治信访维稳站建设,建立维稳排查网络,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落实重大矛盾个案挂牌包案督办制;加强出租屋管理,继续推行“楼长制”,全面推行“租赁通”和视频门禁系统建设;加强“法治街道”创建,在各社区设置“法制书屋”,安排法制义务宣传员为群众解读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制法纪观念。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社区组排查管控责任。在突如其来的疫情防控斗争中,公明街道针对相关问题,强化公共安全保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协调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