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

呼格吉勒图、聂树斌案入选

  本报讯(记者王涵)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既包括呼格吉勒图亲属、聂树斌亲属等刑事赔偿案件,也包括佘祥林、赵作海等一些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的冤错案件,还有沈阳北鹏公司、丹东益阳公司等一批涉财产赔偿案件。

  最高法赔偿办主任刘竹梅分析25件典型案例时表示,这些典型案例包括刑事赔偿中的无罪羁押赔偿、违法追缴赔偿、怠于履职赔偿,以及非刑事司法赔偿中的违法保全赔偿、错误执行赔偿等。在权利保护方面,既选取了对赔偿请求人人身权和财产权予以保护的案例,也选取了正当履职不予赔偿的案例。在赔偿义务机关方面,涵盖公安、检察、法院及监狱管理等国家机关。在地域分布方面,涵盖16个省(区、市)辖区。

  最高法赔偿办副主任祝二军表示,本次发布的秦德义案是目前能够确认的最早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据国家赔偿法审理并决定赔偿的国家赔偿案件;王建中案是最高法赔偿委员会审理的首例国家赔偿案件;佘祥林案则是较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赔偿案件。此外,赵作海案发生在国家赔偿法修正后、实施前,参照修正的国家赔偿法新的规定精神,通过协商,以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方式弥补了赵作海的精神损害。朱红蔚案是首例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国家赔偿案件,明确了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考虑的因素,为以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规则标准。黄凤亿案精准诠释了“当赔则赔”“把好事办好”的新时代国家赔偿审判新理念。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25年来,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约22万件(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其中,司法赔偿约6万余件。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的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是1995年的约11倍,其中,司法赔偿约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