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
本报评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实施好民法典,意义重大。
民法典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重大立法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其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请示汇报、作出重要指示,为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纂和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立法机关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各级政府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加强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要充分发挥作用,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我们相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民法典这部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一定能够落地生根,始终与时代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