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法律通道
12月8日,有网友在民政部门户网站留言称:“大数据时代,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全国可查,身份证都已经实现异地办理多年了,婚姻登记却依然要求必须到男女双方中的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对于男女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人员来说很不方便,希望早日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12月9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答复称,“在后续工作中,我们会予以参考。”(12月21日《法治日报》)
我国现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就意味着,如果登记双方均是外地户口,办理婚姻登记需返回原籍,给登记双方造成一定的负担。新闻报道中,针对网友“希望早日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诉求,民政部回应“在后续工作中,我们会予以参考”,这为推进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奠定了基础。应该说,此举不仅是一项便民服务的有效举措,更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必然要求。
事实上,我国已经有城市开始试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比如,2018年1月,广州市成为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个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的城市,截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共办理跨区婚姻登记4856宗,方便了群众办事,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有媒体调查显示,广东作为人口流入大省,外来人口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十分巨大和迫切。鉴于此,在广州试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的基础上,广东省积极向国务院专题申报批准开展异地婚姻登记试点,并要求各城市抓紧研究实现措施,为全国的改革积累经验。
众所周知,由于婚姻登记信息没有全国联网,造成骗婚、重婚、重复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出现、见诸报端。对此,广东、北京有关部门积极进行预判,并出台了应对之策。比如,完善婚姻登记鉴别手段,建立公安、法院、残联、卫健等部门共享平台,实现户籍、出入境、诉讼离婚、撤销婚姻、撤销婚姻登记、宣布婚姻无效、死亡等信息共享,通过加大政府数据整合力度,提高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精准度,最大程度降低骗婚、重婚、重复登记等违法违规婚姻登记行为。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关键是打开法律通道,确保试点于法有据。一方面,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研究修改婚姻登记有关法律规定,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要实现异地婚姻登记的数据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