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贤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瑾留石材装饰有限公司诉被告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贤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81民初4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汤泽坤:本院受理陈超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81民初5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官英军:本院受理原告蒋翠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81民初43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叶长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皖0181民初2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祝业安:本院受理原告马义芳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皖0181民初27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任仕海:本院受理原告马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81民初4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公告 北京乐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97743700C)。本局于2020年12月9日对你单位作出了[巢应急催﹝2019﹞022-1号]罚款催缴通知书及[巢应急执行催告﹝2019﹞022-1号]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本局行政执法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罚款催缴通知书》、《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安徽省巢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公告 张玉(身份证号码:211022******18204X)。本局于2020年12月9日对你作出了[巢应急催﹝2019﹞022-2号]罚款催缴通知书及[巢应急执行催告﹝2019﹞022-2号]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局行政执法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罚款催缴通知书》、《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宫毓东:本院受理原告黄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 黔0102民初6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许原告黄羽与被告宫毓东离婚;二、婚生子宫梓睿由原告黄羽抚养,被告宫毓东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月起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 元并承担教育、医疗费的一半至宫梓睿法定年龄时止;三、被告宫毓东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羽共同还贷款30301.8元;诉讼费200 元由被告宫毓东负担;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彪:本院受理原告张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02民初1101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王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勇支付工资报酬40100元。案件受理费802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王彪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转付给原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涛:本院受理原告焦相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满30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后平柯:本院受理的原告任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 黔0102民初9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帅、王立立、胡伟男:本院受理原告朱素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982民初2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公告 安爱顺、韩江:本院受理原告刘江汉、邱桂霞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982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公告 姚岩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诉姚岩波、袁守兰、任丘市燕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判决,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增智:本院受理原告刘梦涵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 冀0982民初2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增智:本院受理原告董文娜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982民初2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双霞:本院受理原告李菊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1381民初3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明辉、广水市金阳鸽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汪振诉被告王明辉、广水市金阳鸽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及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胜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应冰传:本院受理原告邓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胜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贾智江:原告姜树兰诉你、艾永超、于新满、艾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724民初1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永罡:原告沽源县金农富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国利、王永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724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市铁西区超月超市(经营者孙庆海):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192民初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梁吉川(原沈阳市铁西区富云西区便利店经营者):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192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鑫惠购超市二部(经营者郎梦雪):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192民初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焦敬哲、邹维霞: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192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艳芳: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192民初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莉: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192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威: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192民初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公告 闫凯:原告王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982民初2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公告 庄敏、王道忠:原告胡正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 苏0982民初3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1024破25号 本院根据浙江仙居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11月27日裁定受理方国程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方国权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2月22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建设西路4号;邮政编码317300;联系电话:0576-87771964/13968557744)申报债权。方国程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温远游、洪成:原告柳成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726民初2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丹:本院受理原告智明涛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982民初27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吴丹给付原告智明涛自2017年12月起至2020年11月期间的抚养费计3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5 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吴丹自2020年12月起每月给付原告智明涛抚养费1250元至原告智明涛独立生活时止,于每月10日前履行。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吴丹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江涛、王博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公司与被告王江涛、王博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 0830 民初 19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博涛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给付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公司保险担保债务 121000 元;被告王江涛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对其中 2000 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你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致歉声明 林俊杰先生:本店运营的公众号(深圳市观澜胡桃里音乐酒馆)于2019年4月8日发布了题为《【观澜胡桃里】林俊杰I我曾路过你的每一首歌》,文中未经林俊杰先生同意选用了其部分网络照片作为文章配图,侵犯了林俊杰先生的肖像权,对于本次工作失误给林俊杰先生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致以深深的歉意,在此恳请获得林俊杰先生及社会公众的谅解。本店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保持严谨审慎的态度,坚持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烦请大家监督!
深圳市观澜胡桃里音乐酒馆
2020年12月8日
公告 关于运鸿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员工持股置换事项的说明:运鸿集团成立于2013年,至今已经持续稳健经营7年,目前公司旗下有三家上市公司,公司国内资产正在接受海外机构审计。现应海外机构合规要求,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员工持股情况进行处置。处置方案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证明的员工,在12月31日前以1:1比例,秉着员工自愿的原则进行兑换,请持股员工通过以下链接做好登记置换前的准备工作。
联系方式: 4008533555
登记链接: http://rcc.yunhongkg.com
特此公告!
运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