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法官教你网购擦亮眼
进口食品该咋买?
本报讯(记者王涵) 进口食品还能吃吗?购买进口食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近期,随着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检出率增高,社会公众对于“进口食品”的态度也开始变得纠结。近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从法律层面,给社会公众作出了购买进口食品的相关法律提示。
该院以“普法直播”的形式,给社会公众进行了一场“线上普法公开课”。“这里既有新手爸妈关心关注的进口奶粉购买问题,又有注重养生、追求精致生活的社会公众所关心的燕窝等进口食品的食品安全、进口流程等相关法律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助理张夏意在本次“普法直播”中讲到。
直播现场,作为“主播”的张夏意提示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一定要有查看进口食品报关单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意识;凡是国家禁止进口的食品都是没有合法来源的,千万不要购买;此外还要注意查看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警惕买到三无产品和假冒产品。
结合审判实务,该院综合审判二庭刘更超法官给网购食品的其他各方主体分别作出了法律提示,他表示:“在保障进口食品安全的过程中,有一环特别重要也容易被忽视,就是进口商。对于进口商来说,要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对进口商品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重点审核,如实记录进口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或进口批号、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作为网购平台中的店铺、商家,要对进口商、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要仔细查验进口食品有无中文标签、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进一步查询进口食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食品,中文标签及检验检疫证明材料的货物品名、规格、批号是否对应等等,要尽到经营者的查验义务,规避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法官同时也对进口食品销售者作出了提示。
据悉,北京互联网法院自今年“双11”开始前夕,即开始了“线上普法直播”活动——法官化身“法律主播”,将普法课堂搬进该院的“线上普法直播间”,利用该院各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普法直播,通过案例讲解、互动答疑的方式,围绕优惠促销、进口食品安全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分析与讲解。下一步,该院还将继续开展系列普法直播活动,力求打造出具有法院特色的“专业普法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