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法治实践 筑牢法治基石
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法学会“1+4+N”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法学会把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切入点,形成了以法学会为引领,统筹会员、政法干警、综治干部、平安志愿者等四方力量,推动基层网格管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心理服务等多种法律服务资源深度融合的“1+4+N”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一手为法学会会员搭建开展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的平台,一手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充实专业资源,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整体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
杏花岭区法学会现有会员23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员占比达到96%,一线法学法律工作者占比达到54.9%,会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在区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成立了杏花岭区法学会党组,健全完善了“双月讲堂”“主题党课”等制度,并在“法治杏花岭”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去年,该法学会新开设了“杏花岭法学”微信公众号,目前,已发布各类文章110条;组织会员举办法治讲座310场,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万次、开展法律援助373件,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10次,服务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科学决策、依法行政340次,在当地“依法治区”中的地位、作用不断凸显。
作为太原市6个市辖区之一,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方面,杏花岭区面临三大问题:一是作为人口集聚的中心城区,它以全市十分之一的面积承载了近五分之一的人口;二是地处枢要核心区,区内驻有山西省政协、太原市委市政府等40余家省、市党政机关,是太原市的政治中心;三是转型蝶变中的老城区,改制企业多、国企小区多、积存矛盾多。为了助推当地实现转型发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杏花岭区法学会把发挥法学会独特优势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重要保障,不断强化工作创新,着重实施“见人”“见事”“见效”三大举措,成效明显。
突出“见人”
着力抓队伍与服务平台整合
杏花岭区法学会全面推进“区级有所、街乡有站、村居有室”的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在区一级,成立了由法学会、平安办、司法局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区级法律服务所;在街道(乡镇),成立了由平安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律顾问等72人组成的法律服务站12个,以及村居法律顾问、政法干警、人民调解员、心理服务工作者等980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室147个。目前,该法学会初步形成了以区法律服务所为纽带、街乡(镇)法律服务站为依托、村居法律服务室为基础、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
具体工作方面,杏花岭区法学会重点推进法治智库建设,以法学会会员为骨干,建立了由152名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专业人员和118名全区法律顾问共同组成的法律专家库。同时,该法学会根据人群特点、社会矛盾集中点和专家擅长领域,将专家库进一步细分为婚姻家庭、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等12个专家组,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和群众法律需求“家门前”“一站式”解决,让群众不出社区(村)就能挂上法律服务“专家号”。
突出“见事”
着力抓法律服务与具体工作衔接
依托各级“法治诊所”,杏花岭区法学会推动法律服务站(室)与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心理服务室“一体化”建设,探索建立了“8651”工作模式。即明确三级法律服务平台“法治教育、法治培训、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法律援助、法律体检、法治创建、法学研讨”八项工作职责,采取“上门送诊、每日门诊、专家坐诊、定期会诊、助困巡诊、集中义诊”六类“诊疗”方式,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解决复杂疑难问题上,实行法律顾问“主诊”,心理咨询师、社区民警、法检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辅诊”的五方联合“会诊”机制,从而实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运行目标”。
据了解,该模式运行以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万件。其中,五方联合“会诊”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80余件,为矛盾纠纷化解同步提供法律、心理服务3170件,受到上级法学会充分肯定。2019年,杏花岭区被全国普法办授予“‘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今年6月被山西省委政法委评为“2018-2019年度山西省平安县(市、区)”。
突出“见效”
着力抓法治实践与改革发展联动
始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瓶颈”问题、社会治理创新最脆弱的“短板”、社会和谐稳定最直接的“触点”和人民群众最渴望的“红利”,杏花岭区法学会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深度、广度,坚持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着力点,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参考,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法学会为杏花岭区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决策、决定提供党规党纪和法律论证意见11次,参与棚户区搬迁、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18次,对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25次。同时,该法学会参与研究制定《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法律制度》《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规定制度17次,协助相关部门、街乡审查土地租赁、设备采购、招标代理等各类合同175次,为部门、街乡提供诉讼法律服务8次。
坚持以主动服务社会治理创新为着力点,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杏花岭区法学会围绕当地政府开展的无人管理楼院业委会组建试点工作,为业委会组建程序、运行机制、管理范围提供法律依据、提出对策建议,有效推动了社区“居委会”和楼院“业委会”“两委对接”,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条块“统”不了、政府“包”不了、群众个人“办”不了的事情,全部纳入“两委”管理范围。
结合杏花岭区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中的主要做法,杏花岭区法学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座谈研讨,归纳提炼了符合杏花岭区实际、成体系、可推广、可复制的特色经验。在今年疫情防控中,该法学会积极发动全体会员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工作,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为街乡、社区依法防疫提供法律咨询112次,协助化解涉疫矛盾纠纷56件。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基层社会治理短板,杏花岭区法学会专门组织法学会会员围绕加强基层网格管理服务工作开展调研,在摸清现状、查找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管理模式、实行巡办分离、强化考核奖惩、夯实基础保障等建议,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坚持以主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关系。该法学会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基层干部举办扫黑除恶法律知识讲座19场次,组织集中宣传26场次,现场答疑200余人次。同时,不断助力“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社区、进楼院、进企业活动,以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化解为切入点,为区委常委牵头协调的重大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18次,参与信访案件接待、化解175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946件,实现了社会矛盾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的转变。
(太原市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