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除恶“深挖根治”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运行

  利剑出鞘,除恶务尽。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迎来最后的决胜期。

  挂牌督办大要案、组织开展分片调研、谋划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进行法律政策视频培训……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以来,全国扫黑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各地围绕“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深入开展“六清”行动,促进形成专项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实现打击战果更凸显,案件办理更高效,“打伞破网”更深入,行业乱象整治更有力。

  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工作

  有组织犯罪因其对社会带来严重威胁,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我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工作也在持续推进。

  今年7月29日,全国扫黑办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讨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情况。

  会议透露,反有组织犯罪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要“将被实践证明科学成熟的长效机制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

  2020年9月17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10次主任会议,听取近期全国扫黑办主任和副主任分片调研和督办大要案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全国扫黑办年底前要做好的6项重点工作,其中一项就是统筹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工作。

  会议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是专项斗争成果的标志性体现,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法治基础。要将被实践证明成熟科学、具有中国特色优势的扫黑除恶制度机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常态开展。

  其实,早在2019年7月15日,全国扫黑办第7次主任会议召开时,就提出要推动尽快出台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网络涉黑涉恶犯罪、“保护伞”认定等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完善相关刑事诉讼制度,不断强化法律政策保障。

  2019年12月12日,全国扫黑办第8次主任会议举行,会议部署下一年扫黑办工作思路及重点任务举措,提出要加大协调推动出台反有组织犯罪法力度,推动研究出台关于破坏村委会选举、证人保护等法律政策,继续深入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及时出台深挖根治的指导性文件。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把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社会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长效常治至关重要。

  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

  除了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9月17日,全国扫黑办第10次主任会议还审议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送审稿)》,提出完善该意见稿,建立智能公开的举报机制、打早打小的惩处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办机制、持续推进的领导机制、激励约束的考评机制等六大机制,提高源头防范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努力突破“打而又生”的周期率。

  当前,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全国多地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管理的长效机制。

  河北廊坊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机制的指导意见》,从“打伞破网”线索排查、提升办案质效、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等6个方面建立22项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

  河南安阳市警方从已破获的涉黑恶类案件的特点入手,探索总结技战法,形成宣传发动、信息研判、案件侦办、资产处置、侦诉联动、保护伞移交、工作保障、举报奖励、线索核查、逃犯督捕等长效机制,同时结合54起黑恶案件的具体办理,提炼形成合成作战、联合作战、立体围歼、延伸打击等4大扫黑除恶战法,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区域性打击涉黑恶类犯罪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

  江西制定《关于打击防范黑恶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指导意见》,确定健全落实行业领域长效常治机制、黑恶违法犯罪研判预警机制、线索移送反馈分级分类核查机制、“打伞破网”工作机制、“打财断血”工作机制、群众参与评价机制等11项任务,推动全省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

  云南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各行业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围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避免黑恶势力“打而又生”的怪圈重演。

  助力“案件清结”提速增效

  今年4月8日,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即“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行动,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

  目前,全国多地主动作为、分类施策,落实执行“六清”行动,因时制宜谋划好疫情防控背景下扫黑除恶制胜之策。

  江苏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庭难”、积压多等问题,善用科技支撑,加快案件起诉、审判进度,坚决打好“案件清结”攻坚战。

  江苏省高院成立“六清”行动攻坚指挥部,下发《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指导依法审判认罪认罚案件、普通涉黑涉恶案件、挂牌及重大疑难案件,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大力推行“云端审判”。对于被告人人数较少、认罪认罚的涉黑涉恶案件,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降低人员聚集、提押转运的防疫风险,提升审判效率。依托智慧法院、政法大数据平台等优势,苏州市率先试点,构建远程提审会见审判系统,达到“面对面”提审、会见和庭审的效果,后向全省各级法院、公安机关推开,实现所有看守所均可以进行视频开庭。

  对于被告人人数较多、远程视频庭审受限的普通涉黑涉恶案件,南通市创造性提出“驻所科技法庭”方案,主审法官走出法院,“下沉”到监所一线,实现“面对面”线下庭审。

  湖南株洲、衡阳等地法院通过在看守所改建防疫标准化法庭,开辟集中隔离点或专门隔离仓,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清结”两不误。

  针对全省涉黑涉恶逃犯总量大、任务重的情况,广东开展第6次“铁网”追逃行动,截至9月21日,广东314名目标逃犯已到案313名,总体到案数和境内到案数居全国第一,304名境内逃犯全部到案、10名境外逃犯到案9名,2名A级通缉犯悉数落网。

  辽宁则将“伞网清除”与涉黑涉恶案件同步推进,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特别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进展的“骨头案”“钉子案”组织开展深入核查,集中精干力量突破重大典型案件。

  北京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为重点,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涉财产判项执行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涉黑恶刑事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提前介入、挂账办理、责任财产线上线下双查控、台账周报、案件督导五项机制,开展黑财执行百日攻坚,确保坚决打赢“黑财清底”执行攻坚战。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持续加大深挖根治力度,同时着眼长效常治,才能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