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房间装摄像头 父母监护莫成监视
近日,河北女孩优优(化名)向记者吐露她的烦恼。两年前因担心她沉迷手机,妈妈在客厅和她的卧室安装摄像头,监督她学习。优优表示理解妈妈,但不接受这种行为。直到现在她依然对摄像头有抵触情绪。类似“被监控”的事情也发生在南京一名14岁男孩的身上。据报道,该男孩为“反抗”父亲,选择了报案,而父亲一句“你有多少隐私”的反问更是激起了网友反感。(9月9日《南方都市报》)
从法律层面讲,我国民法典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通俗地讲,所谓隐私,自然是公民不愿让他人知道的私密活动,是受法律保护的。
可如今,便捷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条件,让个人隐私几乎无处遁形;甚至,偷拍似乎已成为某些人的一种生活习惯。更为可怕的是,随着监视器、摄像头等设备的滥用,偷拍变成了一些人恣意侵犯公民权益的一种手段。殊不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经公安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监视器、摄像头等设备。换言之,父母私自在家里装摄像头,是法律不允许的。
从家庭伦理和亲情角度来看,父母在客厅和女儿房间装了摄像头,折射出父母同女儿之间出现了代际隔膜,产生了信任危机。父母装摄像头的更大原因,除了了解女儿成长动向之外,可能还是对女儿的生活和学习方式产生了质疑。殊不知,这种质疑和不信任,很可能引发父母与女儿间的矛盾。更重要的是,对于女儿来讲,这是对尊严的挑战和亲情的质疑。
换言之,父母在女儿房间装摄像头,情法均不容,也给家长们提出了警示:父母监护莫成监视。一方面,有关部门应从社会管理层面入手,应加强对监视、摄像设备的管理,把好关口,堵住源头,遏制偷拍现象,保护公众的个人隐私。另一方面,从维护家庭伦理和亲情角度出发,要想维护良好的代际关系,必须要双方充分信任,给予他们更多的信任、尊重和关爱。遇有分歧,应及时沟通,相互认可,而不是依赖于科技设备去“监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