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四个常态化”助力“无讼乡村”创建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同频共振,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委政法委以无讼乡村创建为抓手,通过四个常态化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自治德治法治在基层深度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走访排查常态化,服务群众零距离。为主动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昌乐县委政法委结合重点工作攻坚年开展,组织政法单位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万警进千万家、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基层联系点共建等工作落实,深入一线访民情、解民忧、化矛盾、防风险、查问题、治乱点。各镇(街、区)围绕无讼乡村创建,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化作用,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农村党员、村法律顾问、村警务助理一格五员积极走访联系群众,全县1254名网格员定期进行网格化摸排,对收集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镇街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逐项落实化解责任,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通过加强分析研判和超前干预,防止矛盾升级形成诉讼,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

二是联动调解常态化,化解社会微风险。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持续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县委政法委建立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退休法官、离退休老干部、律师等11人的调解专家库,10个镇街全部建立调委会,村(社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达536个,通过引导群众自我管理和服务,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少讼、无讼落到实处。同时,持续强化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支撑,对重点、难点及复杂矛盾纠纷,发挥各相关单位、组织的职能优势,充分整合资源,实施镇村联调、部门联调,派出所、司法所、保障所、民政办、城建办、农业办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全面参与,集中听取诉求、拿出专业意见,扎实推进矛盾诉前解决和非诉讼解决。今年上半年,全县共进行人民调解443件,成功调处427件,调解成功率达96.4%,司法诉前调解结案595件,同比提高11.6%,及时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

三是法律宣传常态化,引导纠纷诉前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居民的法律知识、增强了守法意识,引导居民树立法治观念和思维。今年以来,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60余场,组织近千名政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学会会员不间断开展法律赶大集活动,面向农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发放《诉前调解建议书》《便民诉讼实用手册》等普法宣传手册和宣传单5万余份,积极宣传和解读诉前调解的益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问题。

四是文明实践常态化,塑造基层新风尚。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提升基层德治建设水平,感召群众充实精神世界、规范道德行为,推动基层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向上向好的良好风尚,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邻里守望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县镇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整合利用县图书馆现有资源,打造县级文明实践中心1处,投入45万元对各镇(街、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进行奖补、提升,完善活动场所和服务功能,目前行政村文明实践站所建成率达到100%、文明达标村覆盖率达到95%。积极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启动了2020昌乐防疫抗疫最美逆行者系列人物评选活动,通过今日昌乐、爱昌乐App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创评活动,积极申报省市身边好人、道德模范,今年以来选树省级典型4个,市级典型28个。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涵养新风正气,促进文明和谐,助力打造无讼村居,服务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