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石嘴山大武口区检察院助力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王岩) 近日,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的案件中,发现该未成年人盗窃数额仅为2000余元,因其家境困难,无法提供保证金,而其父母离异后,母亲无法联系到,父亲身有残疾,虽想成为其保证人,却心有余而力不足。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批准逮捕不利于帮教工作的开展,经过对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及对社工的考查,该院最终决定为这名未成年嫌疑人指定专职社工作为合适保证人。
合适保证人是指让无利害关系第三方担任无逮捕必要,但又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涉罪未成年人的保证人。合适保证人能够在检察官和帮教对象之间充当桥梁,让检察官及时、持续地跟进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等,提升帮教效果。
在为嫌疑人指定保证人后,担任保证人的社工表示,将严格履行合适保证人的义务和职责,并对嫌疑人进行帮教,使其真心悔改,顺利回归社会。这也是大武口区检察院继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后与第三方机构开展的一次新的探索与尝试,同时也是宁夏首次由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外的人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