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规范 方能行稳致远
日前,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召开工作部署会,对深入推进网络直播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进行再部署,推动研究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引导用户理性打赏,规范主播带货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8月24日光明网)
近几年,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猛。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亿人,占网民整体的62%。
在网络直播行业火热的同时,频繁翻车、假货不断、刷量造假、质量存疑和售后无门等问题层出不穷,似乎也将直播带货带入风口浪尖。目前,网络直播行业由于低门槛、低准入,不受时空限制,可随时随地播放,出现了大量良莠不齐的现象,受经济利益、社会名望的诱惑也致使部分网络直播平台所发布的内容存在明显失真、失范的现象,甚至部分直播平台传播色情、暴力、谣言、诈骗等信息,对网络直播平台内容进行规范化管理刻不容缓。
国家网信办等部门从今年6月5日起,对网络直播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两个月来,各部门依法处置158款违法违规直播平台,挂牌督办38起涉直播重点案件,督促平台清理有害账号及信息,封禁一批违法违规网络主播,明确直播打赏作为平台和主播履行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在网络直播与公众生活日益密切的今天,只有彻底整治其中的各种乱象,才能让网络直播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赋能。
建章立制,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和完善网络直播行业的立法,构建科学完善的网络直播平台法律管理体系,用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网络直播,使网络直播平台管理有法可依,对触及红线的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主播依法严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直播行为,严肃追究相关直播平台责任,遏制网络直播乱象。坚持标本兼治,在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科学制定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规则和政策导向,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以及网络直播打赏、带货管理规则,形成激励正能量内容供给的网络主播评价体系,建立严格的网络直播准入机制,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对于直播内容的审查力度,促进网络生态持续向好。网络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管理,优化后台算法和推荐,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用户多关注积极健康的文化内容,对不良主播坚决说不,从源头制止网络直播失范行为。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律的规制和约束。各地各部门要从治理主体、管理机制、技术管理方式、法律法规完善及网络伦理建设等方面入手,构建系统的网络监管治理体系,出台规范网络直播的政策法规,对违规违法内容类别进行明确界定,加大惩罚力度,规范网络直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