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绿道保护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成都天府绿道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绿道分类。天府绿道按照等级和规模不同可以划分为:穿越多个区(市)县的区域级绿道和布局在区(市)县境内的城区级绿道以及穿越镇或街道辖区的社区级绿道。其中,区域级绿道为“一轴两山三环七带”共同组成的天府绿道主架骨干体系,由市公园城市主管部门统筹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建设运维。

征求意见稿明确,天府绿道及其保护带内禁止下列行为:未经批准占用绿道从事经营活动;堆放物品或者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擅自采砂、取土、修筑工程设施或其他破坏行为;烧荒、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祭祀送灯、使用明火照明取暖等;其他破坏绿道生态环境的行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或损毁天府绿道保护标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占用、挖掘绿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绿道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王琳黎 张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