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真落实“三个规定” 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张建国) 今年以来,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干预司法行为,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强化学习认识,筑牢思想防线。扎实抓好“三个规定”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告诫全院干警自警自省,慎用手中权力,自觉杜绝过问插手具体案件,从内心深处构筑起不为案件找关系、不办关系案的“隔离墙”。
强化责任担当,对照查摆到位。全院干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案件的情况;是否存在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的行为;是否存在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过程中搞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违规操作等行为。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报告制度。为了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从三个方面强化监督措施。一是全院干警写出了遵守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自觉接受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监督;二是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