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助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
本报讯(记者黎志飞 □李建华) 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告人陈某某于2005年相识并生活在一起,期间非婚生育一子李某,现年14岁。2016年,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害人彭某某相识,并于2016年12月19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彭某,现年2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害人彭某某经常发生纠纷,陈某某因遭受家暴多次报警请求当地派出所进行调解未果,两人于2017年11月20日协议离婚。
2018年5月10日上午,被告人陈某某与李某某因婚姻、经济纠纷与被害人彭某某发生冲突,彭某某被陈某某、李某某用木棒及拳脚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7月16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上,两被告人认罪服法,两个孩子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顺庆法院在公正司法的同时,心系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成长与身心健康问题,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以保障两名儿童的健康成长。在宣判前,该区政法委召集财政、民政、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被告人亲属召开协调会,确定二被告人委托的监护人帮助抚养孩子。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对两名儿童的各项保障工作。审判当日,顺庆区民政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均派员参加庭审,庭审后二被告人与其委托的监护人完成了两名儿童的交接工作。民政、街道、学校等相关部门将逐步开展两名儿童的监护、救助工作,顺庆法院也将进一步做好后续回访、结对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