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法院通报 拒执罪案件审理情况

本报讯(记者王涵)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聚焦拒执罪案件审理情况,分析案件特点、总结机制建设、发布典型案例,向社会普及打击拒执罪法律规定,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为保障拒执罪案件顺利办理,通州法院重点打造四项联动机制建设。一是规范联动,统一裁判尺度,出台办理拒执罪法律意见,夯实打击理论基础。二是规程联动,细化操作流程,制定拒执罪办理规范,明确打击方向步骤。三是对外联动,外部打通壁垒,与公安机关无缝对接,确立打击联动机制。四是对内联动,内部理顺环节,与立审部门联席会商,实现打击精准高效。

通报会上,通州法院发布了三起典型案例,并向广大申请人进行维权提示。一是依据方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据,不仅指案件审理期间形成的判决书和裁定书,还包括生效的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二是主体方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不仅指被执行人,还包括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如果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有可能会被追究拒执罪。担保人如果隐藏、转移、故意损毁或者转让已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同样有可能被追究拒执罪。三是流程方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自诉,实行控告前置原则。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执罪,首先应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控告材料或者在接受控告材料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到法院立案,启动自诉。法院立案窗口对申请执行人控告情况及公安机关是否接受、是否答复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法院将以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