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 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成人礼

本报讯(通讯员贺俊丽) “今天是你18周岁的生日,我们对你开展本次训诫,送给你特殊的成年礼……”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杨帅,用一场严肃的训诫给了涉嫌盗窃犯罪的未成年人阿新(化名)一份特殊的成人礼。


今年5月中旬,阿新约两个朋友盗窃街边小超市的香烟。经过三次踩点、购买作案工具,窃得20余条香烟,价值1.6万余元。之后,阿新与朋友将香烟带到郑州,以5000元的价格售出13条香烟。

7月6日,案件移送锡山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承办检察官杨帅立即委托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嫌疑人阿新日常品格和家庭管教条件,通过远程视频提审阿新,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同时了解两名同案犯情况。期间,检察官重点对阿新是否具有帮教观护条件进行细致考察。经过综合评判,检察官认为阿新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其主动自首,且法定监护人已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7月13日,检察官对阿新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7月14日是阿新18周岁生日,为让阿新真正改过自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锡山区检察院组织公安民警、辩护人及阿新的父亲,共同对阿新开展训诫教育。训诫中,检察官从阿新触犯的法律说起,详细分析了阿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指出三点改进意见。公安民警、辩护人和法定监护人分别对阿新进行了训诫。经过训诫教育,阿新表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将认真改过自新。阿新父亲也表示将履行好家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