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还须规避“零解聘”

“以劳动合同方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分类进行管理,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参考市场水平和国内同性质功能区薪酬状况等因素确定薪资标准。”近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的最新“招聘启事”着实让人眼前一亮——区别于往年招录公务员,这次经开区招聘的是“聘任制工作人员”。(7月20日《北京日报》)

事实上,政府录用聘任制工作人员,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1个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这显然释放出了一种积极信号。

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清除传统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官本位”弊端,建立起以专业化和公平竞争为核心的职场文化,这是对中国千年来“官本位”文化的一种消解。同时也意味着,公务员将不必再通过仕途来体现自身的价值,只要努力工作,通过年功积累就可打破职业发展的天花板。特别是,破除公务员“终身制”,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使公务员队伍“能进能出”,实现良性流动。

然而,此前有的地方在“试水”聘任制公务员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如聘任制公务员解聘太少、甚至“零解聘”,曾被广泛质疑。这也表明了,公务员分类改革力度不够,甚至出现了“换汤不换药”的不良现象。此前据媒体报道,针对这种现象,率先“试水”聘任制公务员的深圳,出台了聘任制公务员合同管理新政,明确规定14种解聘情形,解聘程序也被明确,减少不公平因素。例如,用人单位违规聘用及解聘聘任公务员的,将被责令纠正,违规者还将被问责。

可见,公务员聘任制,还须规避“零解聘”。应对聘任制公务员实施合同管理,并创新考核机制,形成全方位公务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比如,实行考核规定与单位业务相结合、民主评议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用实用足考核结果,与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奖励挂钩使用,体现“老实人不吃亏、无为者无机会”的考核理念,不仅使聘任制公务员有危机感,而且让端着“铁饭碗”的公务员产生紧迫感。更重要的是,完善约束机制与退出机制,真正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使公务员职业回归公共服务的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