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油站能否“扫码支付”需有“权威发布”
“不下车加油”是今年疫情以来加油站力推的一项便民服务,老司机们坐在车上扫个码就能完成加油,方便快捷。不过,近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一项针对加油站“扫码支付”安全性的听证会,却给这项在杭州广受欢迎的便民服务的安全性打上了问号。目前,江苏苏州、河南洛阳等地已经下令禁止在加油区域内使用手机进行支付,想扫码付款的,必须到加油站办公区内操作。(7月21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随着手机移动支付的普及,消费者只要手持一部手机就能实现“走天下”,购物、乘车、转账等统统实现“移动支付”,尤其是“扫码支付”更是因方便、快捷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一时间,支持与否定的声音此起彼伏。
按照现行《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的规定,加油站内有人吸烟或使用移动电话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对此,广大司机朋友已形成了“共识”,都会自觉地做到不在加油站内吸烟和使用手机拨打电话。但在加油站里究竟能否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呢?笔者以为,这不能任凭公众“各说各理”,更不能任凭公众“茫然”使用手机“扫码支付”,这需要权威部门给公众一个“权威发布”。
其实,对于能否使用手机在加油站里“扫码支付”,之前已有一项实验表明,在加油站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且安全隐患比使用手机打电话还要严重。据专家介绍,手机在待机、视频、扫码、通话等四种场景下,扫码支付的电磁辐射功率最大,达到4.45毫瓦/平方米,远大于通话的功率(2.23毫瓦/平方米)。也就是说,在加油站易燃易爆范围内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发生爆炸的可能性更大。可见,在加油站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并非是“绝对安全”的,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笔者以为,既然在加油站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存有安全隐患,相关权威部门就应“第一时间”向公众进行“权威发布”,要立即叫停“扫码支付”的危险行为,以确保司机、乘客以及加油站的安全,而切不可让公众长时间“一头雾水”,一直陷入“两难境地”。相信只要有了“权威发布”,公众就会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就会自觉地远离加油站“扫码支付”的危险行为,从而确保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