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 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张哲浩)日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举行签约仪式,共同建立金融商事审判与金融监管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据了解,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的建立,旨在打造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沟通与协调的渠道与平台,提升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服务与保障营商环境的能力,促进司法审判与政府监管之间的优势互补,及时有效化解金融纠纷,规范金融管理,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各签约单位在机制下设立了联席会议、交流培训、业务研讨、信息反馈、案例通报、联络沟通等具体制度,并且计划继续在增强机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方面下功夫,确保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