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检察官”高祀君:不希望追责成为一句空话

□本社记者 邵春雷

 

近日,我报自2016年开始持续关注的山东青岛“蒙冤检察官”案,当事人高祀君终于等到了国家赔偿。

“虽历经波折,但冤情终于得以昭雪。这是国家法律的进步,我感到很欣慰!”2020624日,高祀君收到《国家赔偿决定书》后说。

高祀君曾是山东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20062月开始,陷入官司漩涡:一开始他帮妻子追讨工程欠款,后自己陷入一场长达近9年的刑事官司,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3919日刑满释放。出狱后,高祀君坚持为自己伸冤。20194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后判决高祀君无罪。

2020624日,青岛中院向高祀君出具(2019)02法赔1号《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其侵害人身自由权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1万余元。该院副院长李胜良代表青岛中院公开向高祀君赔礼道歉。高祀君表示,希望追究当年相关办案工作人员的责任。

 

祸起工程款纠纷

“如果没有这个民事纠纷,也许现在的我是一名优秀检察官。”高祀君回忆说,20062月,他妻子任法人代表的青岛金玖源工贸有限公司(下称金玖源公司)与青岛广源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广源发集团)因工程款结算矛盾闹上法庭。

该案一审、二审过程中,高祀君多次被金玖源公司员工王某及青岛广源发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某伦以涉嫌“合同诈骗”“诈骗”名义举报到青岛市公安局。

2008年,时任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黄某风主导侦办该案,并分别以涉嫌“合同诈骗”“诈骗”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高祀君,均被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黄某风及办案组民警随后以该案“不属管辖范围”为由,移交至青岛广源发集团公司注册地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办理。

2010415日,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以高祀君涉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520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同年1026日,高祀君又被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以涉嫌妨害作证罪逮捕。

20127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高祀君有期徒刑3年。高祀君不服,上诉至青岛中院,但最终法院维持原判。

20135月,黄某风因受贿被查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东刑二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显示,自20057月起,黄某风先后收受胡某伦数百万元贿款后,答应关照其公司有关项目。至此,高祀君案出现转机。

 

坚持伸冤 终获无罪

2013919日,高祀君刑满释放。走出看守所大门后,高祀君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刑事再审申请书,要求改判其无罪。201555日,山东省高院指令青岛中院对该案再审,青岛中院随后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城阳区法院重审。2018929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重审该案,并再次作出高祀君“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

高祀君不服判决,再次提出上诉。201944日,青岛中院经再审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高祀君无罪。

高祀君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该案走到这一步实属不易。多年来,为了申诉,他仅打印证据材料就打坏了7台打印机,向各部门邮寄的材料更是无数。他在北京工作的妹妹常带着律师往返北京、青岛等地,每月路费花销也不少。

高祀君说,为了伸冤,他在外奔波多年,如今落下一身病,但因为医保卡不能用,所以先不打算去看病,只希望推动该案再往前走一步——追究相关办错案人的责任,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我不希望也不允许追责成为一句空话。”2020624日,高祀君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时说。时至今日,该刑事案件虽已告一段落,但因这起刑事案件而被改判的民事判决依然没有得到及时纠正,这导致近16年来多名农民工的工资还没有发放到位。目前,金玖源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