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play葫芦娃被判侵权是堂法治教育课

近日,“王祖蓝cosplay葫芦娃被判侵权”话题引发热议,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宣判安徽卫视《来了就笑吧》节目该行为构成侵权,须赔偿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10万元。(7月14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cosplay(Costume Play的简写,指角色扮演)行业在我国发展迅速,已经成为ACG(动画、漫画、游戏)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绝大多数cosplay爱好者没有考虑过cosplay动漫人物、游戏人物存在侵权问题,普遍觉得只要自己买得起服装,想cosplay谁就cosplay谁,这是自己的自由。

然而,没有cosplay爱好者因cosplay动漫人物、游戏人物遭到版权方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提起诉讼,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事实。只不过由于种种因素,大多数动漫、游戏版权方不愿意与个体cosplay爱好者斤斤计较,没有选择大张旗鼓地追究cosplay爱好者的侵权责任。安徽卫视《来了就笑吧》因在节目中播放明星王祖蓝cosplay葫芦娃的镜头被判侵权,赔偿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10万元,无疑给广大cosplay爱好者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实际上,从法律角度说,未经动漫、游戏版权方的许可、授权,cosplay动漫人物、游戏人物用于商业用途,以此获取经济利益,甚至成为工作,那就属于一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著作权包括修改权、表演权、摄制权、改编权等17种权利。cosplay爱好者未经版权方许可、授权,擅自cosplay动漫人物、游戏人物,参与各类商业展览、进行表演等,涉嫌侵犯修改权、改编权、表演权、展览权等,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动画片《葫芦兄弟》制作于1989年,距今30多年时间,没有超出50年的保护期,仍在版权保护期内。这决定了无论是明星参加电视节目cosplay动画片中经典角色,还是电视节目播放cosplay葫芦娃的视频,都要得到动画人物葫芦娃版权方的同意、许可。

总而言之,知识产权不是免费午餐,cosplay爱好者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相关企业、行业组织也要自我管理、约束,规范cosplay行为,遏制侵权式cosplay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