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学生个人信息“裸奔”需要“强保护”

针对网传“湖南文理学院学生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湖南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13日在其微信公众号“武陵公安”发布初步核查情况通报。通报指出,湖南文理学院部分学生身份信息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系统数据批量上传导入过程中,发生被冒用的情况属实。现未发现湖南文理学院涉事学生身份信息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正对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原因进行彻查,会同有关部门对问题数据开展清理整改,将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7月15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公民信息被泄露成为严重社会问题。个人信息被泄露,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困扰,也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帮凶”。尤其是各级各类学校,需要提高警惕,保护好学生个人信息。毕竟,学校是个人信息的密集地,信息技术发展又让这种有意无意的泄露变得极其简便。

大数据背景下,学校信息流通方式增多也导致学生信息泄露风险明显增加。此前,河南郑州某高校多名学生向媒体反映,学校近两万名学生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以表格的形式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上流传。这些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年龄、专业甚至宿舍门牌号等,基本上都真实准确。这些隐私信息的四处传播,无疑让学生们陷入“裸奔”的状态。

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规定了个人信息主体在信息收集、保存、利用中的知情权、同意权、请求更正错误信息和删除不必要信息,乃至获得救济的权利等,同时还规定了信息处理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和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这无疑为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屏障。

毋庸置疑,遇到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事件,尤其是泄露学生个人信息的事件,无论是恶意信息买卖,还是意外信息泄露,有关部门理应迅速反应、主动调查、依法处理,尽量避免或降低对学生的影响、危害。除了需要强化查处力度之外,各级各类学校亟须完善学生信息保护机制,在建设数字化校园实践中,做好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保障学生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避免学子们的个人信息“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