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让乡村治理焕发新活力
——北京市房山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纷呈
□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
“七五”普法以来,北京市房山区积极探索建立“以乡镇为主体、以村庄为基本单元、以村干部为带头人、以部门单位为主力、以网格为依托”的法治乡村建设治理体系,力争实现乡村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法治乡村建设落地有声。
共建:西潞街道苏庄三里社区
——普法“CPP”模式
依照统筹资源、融合发展的理念,将零散于各单位的普法职能通过体系建设、项目运作等方式,实现统筹共建、资源共享。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苏庄三里社区,整合行政执法和司法调解资源,与社区(村)对接,积极探索“CPP”模式。
“CPP”模式,即法律服务云平台,包括位于模式顶端的Cloud云资源,集合房山区法院、检察院、各行政执法单位、律师普法资源,对接多个部门,自上而下提供法律服务;位于模式中间位置的Platform云平台,是连接云资源和受众的平台和纽带;位于模式末端的Person受众,也就是接受法律服务的全区村居民。
“CPP”模式一方面引导普法力量融入社区(村)提供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楼门长和法治民情员收集居民(村民)法治需求,将需求反馈到相应部门,为社区(村)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形成各单位自上而下普法、村(居)民自下而上找法的双向互动普法模式。该模式已充分发挥群雁矩阵效应,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经验,成为普法责任制落实基层样本。
共治:青龙湖镇马家沟
——无诉讼村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2018年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司法局,采用“1+2+3”工作运行机制,打造青龙湖镇马家沟“无诉讼村”。
“1+2+3”工作运行机制是指“一种观念”+“两个平台”+“三项机制”。一种观念:在村里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等活动,引导村民转变意识,乐于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处理纠纷,树立正确的诉讼观。两个平台:人民法庭和司法所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从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调解流程等方面对村级调解组织进行深度培训和业务指导。三项机制:一是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不断完善信息收集和报送,确保对矛盾纠纷反应灵敏、处置及时。二是建立“纠纷导回机制”。村民矛盾纠纷先通过村级调解组织解决,如未经村级调解组织调解,征得当事人同意应导回,对矛盾较深的纠纷由法庭、司法所等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引导当事人申请“一站式”司法确认,争取诉前化解矛盾。三是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纠纷排查预警、联合调处、业务指导,均需在人民法庭、司法所、试点村之间,通过召开定期联合会议、随机视频通话以及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建立灵活有效的沟通机制。
“无诉讼村”打造以来,马家沟村涉诉率较前一年相比下降约90%,初步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自治:拱辰街道南广阳城
——契约治村
力争逐步实现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促使乡村治理实现现代化。北京房山区拱辰街道南广阳城村,曾经历过拆迁回迁,环境的改变促使村“两委”班子探索出“一个引领、一纸契约”的自治方式。
“一个引领”即党建引领,村“两委”干部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对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按照村“两委”负责人建议、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五议两公开”程序及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一纸契约”即通过与村民签订协议的方式,达到共同治理的目的。契约治村涉及治安管理、消防和电梯管理等方方面面。针对车辆乱停乱放,制定《南广阳城村定向安置房车位管理使用合同》,如有违反,村民就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作为惩罚。还制定《南广阳城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南广阳城村垃圾分类奖惩办法》,将印有门牌号编码的可降解垃圾袋发给村民,指导员通过编码进行溯源,精准提升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正确率。该村垃圾分类参与率100%、正确率98%,契约治村效果凸显。
“共建、共治、自治”紧跟时代脚步,房山区坚持规划引领和基层创新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广阳经验”、青龙湖“无诉讼村”、西潞“苏庄三里”模式,充分激发乡村治理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乡村和谐稳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