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检察机关 加强监督促公正 化解争议抚民心

本报讯(记者张君) 今年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扎实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案件。截至6月下旬,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0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邯郸:执行监督解民忧

我的房产证终于办下来了,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近日,已定居北京的邯郸退休工人王某专程来到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帮助其解决了多年未果的房产继承过户难题。

2016年,王某的母亲去世,将名下房屋留给王某。王某向邯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继承过户,该部门以涉案房屋系房改房,有其父(已于1977年去世)份额,不完全属于其母所有为由不予办理。王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责令不动产登记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但不动产登记部门一直未给王某办理过户。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未予执行。王某遂到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经过调查核实认为,涉案房产所有权完全属于王某母亲个人所有,王某根据其母遗嘱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据此,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依法分别向复兴区人民法院和邯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多次与当事人、法院执行局、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互动咨询、沟通协调,在充分说理的基础上促使三方达成共识。最终,法院重新作出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履行登记过户法定职责;不动产登记部门当日即为王某办理了登记过户。这起延续数年之久的行政争议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廊坊:检法开展诉源治理

三河市有11起行政争议案是由发放失地农民补偿款引起的。胡某某的母亲系三河市某村未迁出户口的出嫁女,胡某某落户在母亲户籍名下。该村的土地被征收,胡某某未领取到失地农民补偿款,遂提起民事诉讼,但被一审、二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后来,胡某某向三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该村村委会和三河市人民政府为其办理领取补偿款的相关手续,并给付2018年至2019年的生活补偿款。该村另有10户村民也因类似问题分别提起行政诉讼。

该系列行政争议案涉及当事人多,社会影响面广,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三河市法院依照与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建立的行政争议化解协作配合机制,邀请检察机关共同开展化解工作。检察官与法官协作配合,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阐明诉讼风险和法律依据,指明后续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最终,该11户村民全部撤回了行政起诉。

沧州:公开听证促化解

马某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到献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称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献县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后,未能及时向其本人送达处罚决定书,也未告知其相关权利,导致马某未能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救济权利;其后,献县分局以马某未及时缴纳罚款为由对马某加处滞纳金。2018年初,献县人民法院就献县环保分局对马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马某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其日常生活和正常业务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献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调查核实后认为,献县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当,但送达程序存有瑕疵。为有效化解争议,解决马某的实际困难,献县检察院就本案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本地政协委员、律师、法官和人民监督员在内的7位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双方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就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听证员也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意见。公开听证促使双方回归理性,平等对话。会后,双方达成和解,法院裁定对本案终结执行,至此,这起长达三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