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国际学生申请资格 教育部完善来华留学政策法规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近日,教育部修订出台《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院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申请资格进行调整。
2009年,教育部曾经出台《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后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资格作出明确要求。
教育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出现了部分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在中国境内接受基础教育,以国际学生身份申请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情况,受到社会关注。教育部高度重视此现象,为适应来华留学新形势,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修订,进一步严格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申请资格。
《通知》在保持政策延续性的同时,着力解决新问题。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学生以国际学生身份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通知》中明确,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申请者还须满足最近4年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对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仍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16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