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渝五家检察院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本报讯(记者黎志飞 □廖春城 何中耀)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检察院、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共同举行涪江、琼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意见签约仪式。
仪式上,5家检察院共同签订了《涪江、琼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通过建立沿江五家检察院跨区域协作机制,促进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度融合,推进解决涪江、琼江沿线流域污染治理及监督力量分散、标准不一、跨区域污染问题解决困难以及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推动涪江、琼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确保两江流域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保护。
根据《协作意见》,5家检察院共同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巡查、专项行动、生态修复、犯罪预防等7项工作机制,明确了涪江、琼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涪江、琼江流域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和保护等信息资源共享、跨区域联合调查、多部门联合巡查交叉巡查等具体工作措施,切实为保护涪江、琼江流域生态环境筑牢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