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是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开展,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了全国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了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培养锻炼了一批具有环保铁军精神的业务骨干;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环境意识。

普查工作后期在依法保护好各类调查对象隐私的基础上,及时归纳和总结普查成果,为加强污染源监管、重点地区监督帮扶、排污许可证核发、环境风险排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各项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