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成效显著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通讯员侯俊杰) 5月1日,海南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正式实施。改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全省中、基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共39件,当事人主动选择异地管辖的30件,占比76.9%。

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可以有效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对于推进法治海南建设,营造海南自贸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积极稳妥地推动改革,从2018年起,海南省高院在海口市4个基层法院实行“轮转式”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在此基础上,海南省高院决定将改革向全省推广,并于今年3月13日举办全省行政审判异地管辖改革工作会议暨实务培训班。全省各级法院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与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行政机关沟通,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改革内容,各法院之间也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交流,做好工作衔接,为实施改革打下了基础。

据悉,海南省高院将针对改革情况开展调研,尽快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改革向预期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