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遏制“镉大米”关键是治理“毒耕地”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委宣传部表示,针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销毁一批来自湖南益阳的重金属超标大米”的报道,益阳市通过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决定对7家涉事企业予以立案调查。而就在3年前,有企业将1440.25吨镉严重超标的大米销售到多省市,其中也包括云南昭通。对此,知名治土专家党永富表示:亟待树立耕地“质量红线”理念,以政策引领科技创新补齐土壤短板。(5月7日《科技日报》)
近年来,土壤污染问题,引发公众忧虑。这次的“镉大米”又在云南昭通等地出现,表明我国对土壤污染的治理,仍然形势严峻。监管部门不应止于查处涉事企业及销毁这批“镉大米”。
遏制“镉大米”,关键是治理“毒耕地”。早在2016年5月28日,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当务之急则是加快落实“土十条”。首先,应尽早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其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对土地的新污染。要强化考核和问责,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不力的地方和责任人,实行终身追责。只有终身问责,才能倒逼地方政府对土壤污染治理终身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