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出台意见 助力疫情防控 推进脱贫攻坚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艺涞) 近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台《贵州省检察机关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就如何精准施策、攻克难点、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进行了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工作中彰显担当精神,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积极办理涉疫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同时,要依法惩治妨害脱贫攻坚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精准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涉农领域民事、行政裁判及执行的监督,保障扶贫项目能顺利进行,并妥善处理好群众之间相邻关系、财产争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从根本上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意见》强调,要尽力为涉农产业项目保驾护航,通过打造“一县一业”“12大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千企帮千村”行动,切实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并积极推行“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通过实施“一企一策”,建立一批企业档案,进一步开展好企业守法经营、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宣传推广检察机关在保障涉农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的先进经验。

《意见》明确,在司法救助上,要坚持能助尽助的原则,有效防止刑事被害人因案返贫;要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要努力探索在乡镇设立法治扶贫工作站、联络站,聘请检察联络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村、社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此外,要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好以案释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一系列工作,重点围绕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精准施策,有效解决帮扶点在交通、教育、医疗、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存在的短板,尽力实现群众“搬得进、稳得住、能发展”预期目标,高质量完成定点帮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