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联络室为民营经济“法律体检”
如何为民企提供法律服务,如何为民企防范法律风险、把好“防腐关”,如何在新冠肺炎疫情之后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浙江省龙游县检察院近日在民企组织中成立检察联络室,为非公经济保驾护航。
“龙游县检察院积极作为,努力为企业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机关对企业经营者的关怀。”
3月6日,浙江省政协委员施彩莲得知龙游县企业联合会、龙游县龙商(企业家)协会检察联络室挂牌成立时,特地从外地打来电话,深有感触地说。
2019年浙江省两会上,施彩莲提出请检察院帮助民营企业把好“防腐关”建议,得到龙游县检察院的积极响应。从去年初起,该检察院就以“法律体检”的形式为民营企业推进“修复性管理”。该提案和“龙游经验”得到了浙江省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
民企要重视内部反腐
“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应该警惕可能产生的腐败行为。”在2019年浙江两会上,施彩莲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帮助民企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指导企业建立预防腐败机制,帮助民企打击内部贪腐案件,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在民企中,物资采购、业务外包、财产管理等环节一旦出现挪用资金、贪污钱款、收受贿赂等问题,既损害了企业利益,也败坏了社会风气。”施彩莲说,但由于民企内部的贪腐往往被看成是别人的“家事”,容易让人忽视。
此外,她还了解到,一旦民企内部出现腐败问题,如果企业自身不愿报案或自行将涉案人员开除了事,司法机关很难主动介入。而且,一些企业保全证据的意识不足,报案后拿不出相关有力证据,造成案件难以侦破或无法进入公诉环节。
“所以,检察院要帮助民企把好‘防腐关’。”施彩莲说。
施彩莲的建议得到了浙江省政协的充分肯定,也引起龙游检察院的高度重视。2019年初,龙游县检察院主动介入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对该县某企业员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开展“法律体检”。此举不仅为企业快速挽回250万元经济损失,还对企业内部存在的隐患进行了调研,并就权责设定、验收标准、内部监督等方面于2019年12月出了一份分析报告,提出了检察建议。
“这份分析报告,搭建起了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龙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土林说,“也让我们有了在民企中成立检察联络室的想法。”
这次结合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四”主题日活动,该院与龙游县企业联合会、龙游县龙商协会携手成立了检察联络室。“不仅是为了奋力抗击疫情,保障民营企业促进发展,更是为了接下来在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中发挥出检察智慧和力量。”方土林说。
帮助民企提高“免疫力”
记者了解到,该检察联络室是龙游县检察院继驻县工商联检察服务站、驻县永康商会检察联络站之后,在总结驻站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龙游县企业联合会、龙游县龙商协会协商后成立的,旨在搭建检察机关与商会、协会等经济组织,以及民营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和服务平台,及时反映和帮助企业解决涉疫涉法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抗击疫情和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快速传递、及时解决。
同时,检察联络室还要肩负起“谁执法谁普法”重任,在民营企业中,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普法讲座、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帮助和促进民营企业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促进民营企业及从业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提高规范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经营轨道。
“主动了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需求,主动向企业主及从业人员宣传涉疫等合同履行、劳动关系、知识产权保护等民商事法律政策,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检察联络室的检察官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联络室在民企中还要发挥“防腐安全阀”的关键作用,为民企提高“免疫力”献计献策。龙游县检察院要求联络室的检察官,要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经营情况,掌握民营企业潜在的风险并及时予以提示,帮助民营企业及时化解风险。同时,帮助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健全内部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提升自身规避风险的能力。
为民企发展提升底气
“检察联络室将为本县180家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在3月6日的挂牌仪式现场,方土林还告诉记者。
企业联合会、龙商(企业家)协会会长张林松说,企业经营活动常常会遇到“老赖”却无能为力。有检察机关来帮助梳理、协调企业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有利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也能够让企业运行更加规范。“龙游县检察院为民企做了件大好事,拓宽了民营企业发展的空间,提升了底气。”
记者了解到,此次由龙游县检察院牵头,以文件的形式确定联络室由4名业务骨干与龙游县企业联合会、龙游县龙商(企业家)协会2名成员组成。并同步发布了两项工作目标、三项服务机制,明确八项工作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用民营企业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比如打造线上平台等等。”检察联络室主任黄海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