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院一分院 三项措施助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通讯员褚福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制定三项措施,切实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

从严从快坚决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责成第一检察部对在办的18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进行逐案梳理分析,加快办理进度: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要求承办检察官及时与侦查机关联系,适时开展引导侦查,督促侦查机关尽快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对正在审查起诉的案件,要求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限期办结;对已提起公诉的案件,要求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与一中院环资庭负责人联系,就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形成共识;对尚未开庭案件,要求承办检察官尽快督促承办法官开庭;对已开庭审理的案件,要求承办检察官与法官沟通,尽快下判。通过区分不同情况,实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的优先办理、依法快诉,通过集中办理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形成震慑作用。

完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的办案机制。要求第一检察部加强与辖区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机制,形成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合力;第一检察部及时向辖区侦查机关发文,要求侦查机关对涉及野生动物的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及时通知该院提前介入,提高侦查质量,案件移送该院后,尽可能做到不退查直接起诉。同时,要求侦查机关结合案件查办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繁育、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风险和健康风险,以案释法,加强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

积极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要求第五检察部指定专人每天通过上网浏览、查阅报纸等方式关注辖区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相关信息,密切协同本院刑事检察部门,落实好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办案机制,为后续工作开展打好基础;加强与林业、渔业等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支持相关行政机关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注重在相互协作配合中发现野生动物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时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切实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风险,加强源头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