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五项措施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安全高效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提倡非接触式服务确保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安全高效的通知》,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推出五项措施,竭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优先利用热线和网络形式,提供不见面非接触式服务。德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自23日起每日提供在线服务,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外公布值班电话,保证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问就明。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宣传和发挥山东法律服务网、德州市司法行政网、法治德州微信公众号、各县(市区)司法行政公众号和公证云平台等网络平台作用,引导群众网上办”“掌上办,鼓励各法律服务机构采取网上申办、视频对话等方式办理法律服务业务,为群众提供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的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采用急事特办工作法,提供预约错峰服务。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杜绝交叉感染,对于非急办事项,建议群众推迟或延期办理,同时做好耐心解释和沟通工作。若群众急需到现场办理业务,采取急事特办工作法,保证服务不断档。引导群众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错峰错时办理业务,尽量减少群众聚集。

三是尽力让群众少跑腿,提供专项邮寄服务。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开通免费邮寄服务,对已办结的公共法律服务文书,群众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联系承办人员说明家庭地址和联系方式,法律服务机构以免费邮寄的方式送达,切实履行好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的便民服务制度,方便群众办事,降低疫情风险。

四是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做好涉疫情法律服务。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事项以及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军人、武警官兵等人员的紧急需求,优先办理并依法减免相关费用。积极宣传证据保全公证的职能作用,做好群众上传有关哄抬物价电子证据的保管业务,助力消费者维权,积极参与打击哄抬物价公益活动。

五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努力提供高效率服务。在充分运用科技及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对确实需要紧急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到现场寻求帮助的群众,要认真提供服务,不得推诿拒绝。在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的等待和逗留时间。

此外,德州市司法局建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数据每日调度工作机制。据统计,自23日上班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解答热线法律咨询300余个,解答网上法律咨询1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下一步,德州市司法局将在省、市各级的领导下,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积极采取新措施,竭力为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