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公法的历史理论与实践

该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主要收录了汉斯·凯尔森将其法律理论应用于实践的代表性作品及其担任奥地利宪法法院法官时的作品;下编涉及德意志公法史研究的诸多方面,既有学术史内容,也有法治国家概念等。

 

本社记者 薛应军

 

要理解德意志,必须明晓德意志的历史;要理解德意志公法,就不能不明晓德意志公法的历史理论和实践。”20199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王银宏副教授出版了他的译作《德意志公法的历史理论与实践》一书。

该书编辑解锟说,该书充分展现了德意志公法发展的历史理念与当代德国学者的学术贡献。王银宏说,其中收录的汉斯·凯尔森的著述均首译为中文,也是凯尔森将其理论应用于实践的代表性作品。

个人学术兴趣的延伸

该书分为上下两编,共包含7名作者的作品,上编收录了汉斯·凯尔森将其法律理论应用于实践的代表性作品及其担任奥地利宪法法院法官时的作品;下编涉及德意志公法史研究的诸多方面,既有学术史内容,也有法治国家概念等。

为什么翻译这样一本书?王银宏说,该书的翻译纯粹是出于个人的学术兴趣。他在维也纳大学读博士研究生时曾准备以汉斯·凯尔森与奥地利宪法法院为主题撰写博士论文,后因被导师托马斯·西蒙(Thomas Simon)教授部分否定而搁置。

我一直想搞清楚凯尔森与奥地利宪法法院之间的关系。王银宏说,这是他研究凯尔森的初衷,也是他翻译该书的初衷。也正是基于此,他对凯尔森的关注并不在于其理论本身,而是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部分。

另外,书中部分作品是王银宏在维也纳大学学习期间,导师西蒙教授推荐他重点阅读的作品,例如恩斯特-沃夫冈·伯肯弗尔德教授的《法治国家概念的形成与发展》、米歇尔·施托莱斯教授的《干预性国家的形成与德国行政法的发展》等。

王银宏说,本书的翻译经历了较长时间,有的初稿形成于我在维也纳大学读书期间,细心的读者应该能感受到不同时期所译作品的差异性。其中,西蒙教授和李雅瑞(Astrid Lipinsky)老师对翻译的难解之处给予了很好解答。

在学科划分不断细化的今天,同时达到知识的’‘广’‘越来越不易。王银宏说,西蒙教授和李雅瑞老师的解答,不仅帮他更好地理解了文本内容,而且拓展了他对相关内容的认知。翻译该书、研究德意志公法,他较大的一个收获在于体会到:在人类社会和国家制度发展的一般性之外,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性,即民族性或民族特色,各国所建立或形成的制度,特别是那些具有特色的制度受到当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是由诸多偶然性的合力所形成的。当然,从事后的分析看,诸多偶然性构成了必然性

既有思想史研究,也有制度性阐释

本书译者序介绍称,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是关于汉斯·凯尔森的宪法理论与宪法实践,下编是关于德意志公法的历史理论与法治理念。该书具体讲述了什么内容?王银宏说,它共20余万字,既涉及德意志公法的相关历史和理论,也涉及德意志公法的学术史研究;既有思想史研究,也有制度性阐释。

从上下两编的标题即可看出相关内容的不同旨趣。王银宏说,该书的上编聚焦于凯尔森的宪法理论和实践,体现出内容的统一性,下编的内容则体现出德意志公法内容的多样性,展现了德意志公法的历史性、学术性、理论性,其涉及中世纪的宪法史与法律史研究、德国法治国家概念的历史与发展、德国行政法的发展、立法规范的基本功能以及德国汉学中的法律研究等,特别是恩斯特-沃夫冈·伯肯弗尔德所著的《法治国家概念的形成与发展》和米歇尔·施托莱斯所著的《干预性国家的形成与德国行政法的发展》是学界公认的经典作品。

王银宏说,本书收录的是凯尔森将其理论应用于实践的代表性作品。凯尔森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分析,充分展现了凯尔森作为理论家研究和分析宪法实践中相关问题的方式方法,读者可以从中体味凯尔森著述的逻辑论证和学理阐释。

例如,在《奥地利现行法中权限冲突的概念》一文中(此文发表于1928年,凯尔森当时担任奥地利宪法法院法官),凯尔森详细分析了决定”“命令”“事务的同一性等可能会引起国家机构之间权限冲突的情形,并以具体事例分析了行政机构、普通法院、行政法院、宪法法院之间产生权限冲突的条件和可能性。在该文中,凯尔森并不局限于当时现行法的教义学阐释,还融合了他作为奥地利宪法法院法官的实践经验。解决不同国家机构之间的权限冲突是奥地利宪法法院及其前身——奥匈帝国时期的帝国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

此外,合宪性审查是诸多国家制度构成的重要内容,只是各国进行合宪性审查的机构和方式多有不同。凯尔森在《德国国务法院于19321025日的判决》一文中讨论了当时德国的国务法院在19321025日的判决及所涉内容的合宪性问题以及应当如何保障联邦制国家中联邦和州之间的职能分配和权力运作问题。

王银宏表示,虽然凯尔森以学者和理论家为人所知,但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他是如何将其理论应用于宪法实践的。对此,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授大卫·戴岑豪斯在《合法性与正当性:魏玛时代的施米特、凯尔森与海勒》一书中也有相关论述。

王银宏说,该书由不同时期的不同作者的不同作品组成,体现了不同时期的不同作者对德意志公法的不同研究。本书的主旨不在于阐释何谓德意志公法及其历史和内涵,远未展现出德意志公法及其历史和理论的全貌或概貌,但他希望该书对于理解德意志法律史、德意志公法及其历史和理论能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