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扫码支付” 侵犯专利权? 法院一审判决:不侵权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通讯员罗素云)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涉及微信扫码支付被诉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微信扫码支付服务未落入原告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主张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没有侵犯其发明专利权,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两原告是第200610168072.2号、名称为“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该专利既要求保护一种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也涉及如何实现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方法。在该案中,两原告认为微信扫码支付服务采用了与涉案专利相同的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方法。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认定,微信扫码支付未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