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完善外贸金融服务指导意见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外贸金融服务,不断提升外贸金融服务质效。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银行保险机构外贸金融业务发展态势总体良好,支持外贸发展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但当前银行业保险业外贸金融服务还存在机构间、地区间外贸金融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业务风险较为突出,部分产品服务未能有效适应外贸企业日趋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外贸金融整体渗透率不足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解决。《指导意见》立足外贸和外贸金融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既总结推广了银行保险机构外贸金融领域的良好做法和经验,又针对展业中的典型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明确的监管要求。

《指导意见》共6部分、29条,涵盖六大内容:一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将服务外贸发展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二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立足外贸发展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丰富产品服务类型,提升外贸金融服务质效。三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深化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意义的认识,通过多种方式、充分运用各类信息认真做好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四是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着力提升薄弱环节风控能力和水平,以有效的风险管理推动业务良性发展。五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战略目标、体制机制、管理制度、资源配置、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外贸金融业务的支持力度。六是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为银行保险机构外贸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展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