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今年前10月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40余起

本报讯(记者汤瑜)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催生了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下游犯罪。今年110月,北京警方依托公安部净网2019”专项行动,共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240余起,查获违法犯罪人员910余名。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简称网安总队)牵动朝阳、海淀、丰台等11个分局,于今年4月、8月开展两次打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集中收网行动,共打掉犯罪团伙14个,查获违法犯罪人员240余名,勘验服务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230余台。特别是会同朝阳、房山分局通过专班侦查,集中收网,先后打掉2个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方式从事网络诈骗、营销推广的犯罪团伙。

北京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针对房产交易、金融投资、教育培训等行业易发、高发滋扰群众的广告推销行为,网安总队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网上侦查,会同朝阳、通州等分局,先后侦破了网上非法买卖幼儿教育数据案、出售居民身份证信息案、贩卖贷款客户信息案等一系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

同时,网安总队瞄准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源头,紧盯以合法公司为掩护对外非法提供信息服务行为,严打利用黑客手段窃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深挖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信息的内鬼源头,从根源上铲除信息泄露的隐患。今年以来,先后会同海淀、朝阳等分局,抓获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等源头内鬼”25名。

下一步,北京警方将继续推进净网2019”专项行动,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消除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