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权从何而来

——读《政府论(下篇)》有感

 

特约撰稿 李文涛

 

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是西方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也是系统阐述宪制思想的第一人,其代表作《政府论》汇集了他主要的政治哲学思想,该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反驳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君权神授论和王位世袭论,下篇以自然法学说说明了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其中,该书关于财产权的论证对后世影响尤为深远,在下篇第五章中洛克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建构了私有财产权观,解释了私有财产权的来源、限制及其正当性等。

首先,洛克分析了私有财产的获得方式。洛克从自然理性上帝的启示出发认为,人从出生即享有生存权利,有权享受物质财富。因此,个人有权将部分人类所共有的物质转化为私有,以此满足自身需要。但这种转化缺乏一种中介,由此,他提出了私有财产的形成方式——劳动。洛克认为,最开始人类处于一种全部物质财富共有的状态,即私人无财产。但基于自然法,人对自己的人身享有所有权,由此得出人对自己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工作也享有所有权的结论。这种权利是一种排他的、独有的权利。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变某物品的自然形态后,将自己独有的劳动渗入该物品,赋予其新的价值,因此,原来共有的物品变为实施劳动者私有,这是洛克著名的劳动学说。洛克用劳动渗入理论,来说明私有财产的形成是基于人的生存需要,是人自然享有的一种权利。

其次,洛克提出了私有财产权的限制。在论证了人类通过自己劳动获得私有财产后,洛克又提出了私有财产权的两个限制:一是给他人留下足够多且同样好的,即资源充足原则;二是以供我们享用为限度的,即物尽其用原则。这两个原则的出发点依然是自然法理论,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中人人平等,人在实现自身生存不成问题的情况下,应尽力维护他人的生存。资源充足原则的目的,是保证其他愿意付出同样劳动的人有相同的机会获得财产,财产获得的机会平等体现了自然法理念。物尽其用原则,是为了实现自然赋予人类所共有的财富不被浪费,其本质还是为了维护其他人的生存。上述两项原则形成了自然状态中人类获取私有财产的限制。

再次,洛克进一步提出了劳动价值理论。洛克认为,物品的价值是由劳动所决定的,由此他成了劳动价值论的创始人。洛克认为,自然和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只提供很少的价值,人类社会中的物质财富绝大部分是由劳动所产生的。从自然状态到近代社会,物质得到了极大的丰富,这都是劳动的结果。劳动价值理论,为私人财产权的享有提供了正当性。共有物通过劳动成为私有财产,其利用率大大增加,人类的生存也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因此私有财产权符合自然法目的。

最后,洛克总结了货币对不平等私人财产权的影响。不同程度的勤劳会给人们以不同数量的财产,当人们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过多而产生腐败时,他会将多余的财产交换为更加耐久的物品,如金、银等,这就导致了货币的产生。因为货币使一个人可以拥有超过其消费量的财产而不违反对财产权的限制,所以勤劳的人有机会继续积累和扩大他们的财产,最终导致不平等私人财产权的形成。洛克认为,当人们同意赋予货币相应价值后,就默认了不平等私人财产权形成的事实,这并不违反平等原则。洛克的这一论证为贫富差距现象的形成进行了解释。

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第一,该理论论证了私有财产的正当性,确认了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建构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本理论,推动了欧洲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二,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及其政治哲学,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甚至成为美国建国的指导思想,财产权理论也被美国国会立法所确认。第三,劳动价值论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产生提供了思想源泉,劳动创造价值这一观点被马克思采用,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要基础。第四,洛克以自然法为基础的财产权观通过解释私有财产是人身权的延伸为私有财产权注入人权基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第五,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对我国财产权制度的完善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即财产权的保护必须以维护人的生存和尊严为根本宗旨。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指导教师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杨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