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常熟“1+N”工作法 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陈雅 卢广利) 今年7月,江苏常熟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时,了解到被害人萌萌由于家庭十分困难一直未上幼儿园,也因此遭受到猥亵伤害。为此,该院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在司法救助过程中,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惠萍了解到萌萌属于外来务工家庭的孩子,在本地上学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因而上学一事一直没有得到落实。她积极联系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帮萌萌办理好入学手续。此外,未检科邀请心理专家对萌萌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抚平猥亵伤害带来的心理创伤,还定期向萌萌母亲了解孩子近况。这是该院推行司法救助“1+N”工作法的一个成功案例。
据胡惠萍介绍,“1”是指立足经济救助本职,强化院内救助沟通机制,让司法救助工作“一路畅通”。而“N”则指包含情绪疏导、心理辅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民政救济等在内的多种救助形式。“我们希望通过‘1+N’工作法的推行,让刑事被害人及亲属感受更多法律温度,让救助路上的温暖绵延得更远。”
据悉,常熟市检察院十分注重加强控申与刑检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建立横向的信息通报、工作衔接等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协调有序,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司法救助格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救助机制,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审核、快速发放。在“1+N”工作法指导下,该院广泛借助民政、司法、卫生、律师等专业力量及心理咨询、网络众筹、义工组织等专业平台,有效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构建刑事案件救助综合体,实现精准救助、全面救助、全程救助“三位一体”,提升司法救助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