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业减负关键是减少“无效”作业
日前,《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布了33条减负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小学生到晚上9点、初中生到晚上10点还未能完成家庭作业的,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教师不得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进行惩戒。
俗话说,“难者不会,会者不难”。每个学生掌握知识点的状况、做作业的效率不一样,相同量的家庭作业,每个学生完成的时间不同。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而言,即使题量大一点,也会在短时间内做完,根本不需要熬到半夜还在做作业。而对基础差的学生来说,就算题量不大,也得做到半夜。
所以,学生作业负担到底是重还是轻,既不能简单地以作业量多少为衡量标准,也不能简单以个体学生做作业做到夜里几点为衡量标准。从这个角度说,给学生“减负”,以学生做作业做到几点为标准,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这个设计不够科学、严谨。
事实上老师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核心不在“多”而在“精”。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主要就是减轻那些“低效”“无效”的作业负担,不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老师应给学生多布置高质量的家庭作业,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多做有效的作业。如此,既能直接减少学生的作业量,可以留出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锻炼、阅读课外书籍,又能真正发挥出家庭作业巩固教学成果、检测与调整教学等基本功能。
因此,在中考、高考指挥棒和升学制度没有彻底改革之前,给学生“减负”,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关键是老师要适度自我“增负”。老师需要多花时间认真研究学生,了解和掌握每位学生的差异,根据每位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等因素,实行分层布置作业。简言之就是,老师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应当采取“私人订制”模式,不再是给全班同学统一布置相同的家庭作业,让每位学生做适合自己的家庭作业,让每位学生都能吃饱,尽可能避免发生优秀生“吃不饱”、学困生“吃不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