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工资指导线 亟须工资立法“上线”
截至目前,多地陆续发布了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大体在5%至8.5%之间,上线、下线标准呈现温和调整状态。同时,各地要求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这主要是为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解决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问题。
虽然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也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可见,要落实工资指导线,必须完善工资协商机制。但要把工资协商“刚性”显现出来,劳资双方在力量上、在地位上达到平衡、平等,则亟须工资立法“上线”。首先,尽早出台《工资条例》,把“调低限高”作为核心内容,既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增加机制,又要限制垄断企业高工资,不断消除行业差别和分配不公。其次,立法要规定“不协商就处罚”内容,倒逼企业积极应对员工的正当诉求,不断改善管理方式,尊重员工权益,适时适度地给员工涨工资。特别是,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兼顾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