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惩戒“马路低头族”势在必行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文明行为规范,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借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条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不能不说,智能手机问世虽彰显了人类文明日益发达的科技成果,但过分沉迷的“低头玩手机”却成为当下普遍流行的国民新陋习。且不说“低头族”给人们身体健康带来的诸多潜在危害,比如由长期低头造成的颈椎病、身体植物性症状、脑供血不足、头昏眼花、四肢无力等病症。将这种“低头”状态延续到穿道路、过路口的交通出行时段,其安全隐患更是不可小觑和不堪设想。现实生活中,由“低头玩手机”过马路导致的交通事故并非个例。

矫正陋习的确需要相关的知识教育和道德引领,但施以必要和适度的法治约束和经济处罚也未尝不可。惩戒也是一种教育手段。鉴于现行交规尚无针对“马路低头族”违法属性界定的情况,这种由地方性法规拟制的惩戒条款,无疑是填补法律空白的有益尝试。透过“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标准,人们不难体谅其“重在教育、警示和引领”的制度善意。诚如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所言,通过立法固化成功经验和做法,有利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和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使文明行为成为市民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践行。既然“马路低头族”已被纳入地方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那就必须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令行禁止、罚当其错,同时还要注重把控固定证据、区别情节等执法细节,做到文明执法。期待立法惩戒“马路低头族”的有益尝试,在且行且完善中得以推广普及。

 






108日,江西省上饶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上饶市上饶县湖村乡库前村珊门岭教学点于20147月开工建设新教学楼,项目建筑面积不到300平方米、造价24万余元,是一项小规模建设工程项目,却历时5年多时间仍未建好使用。(109日澎湃新闻网)

@史俊逸:解决群众诉求真的拖不得、等不得,更怠慢不得,只有拿出自己应有的担当、做出应有的作为,把群众身边的每件小事、每个小诉求妥善解决好,才是对初心使命的最好践行,才能交上一份令群众满意的新时代答卷。

 

近日,一张“扫码免费听马未都讲故宫”的图片在微信朋友圈传播。随后,马未都本人发布辟谣声明。108日,记者看到,有不少微信群宣称提供免费公开课,但实际情况却是骗取点击量,或是提供与课程毫不相关的信息。(109日《北京青年报》)

@堂吉伟德:只有始终坚持防范大于惩治,做到“预防为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才能在明确主体责任情况下调动各方,在净化网络环境和生态上抓早抓小,用防微杜渐的干预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医疗美容行业近4年来始终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一跃成为“中国第五大消费热点”。然而,目前医美行业发展的“痛点”非常突出,医美领域存在水货假货、虚假信息泛滥、药品市场无序、行业自律缺乏等诸多问题,违法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频频曝光。(109日《工人日报》)

@安星予:只有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坚持长效化常态化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和肃清行业违法、非法、违规行为,对于没有相关资质的、属于非法行医的工作室和个人重拳打击,加大扼制不良经营行为和经营乱象的力度,才能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力促医美行业良性向好发展。

 

近日,一则“小学生跳绳培训班费用上千”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因为老师要求全班同学每天坚持视频打卡,跳绳每分钟要跳185个才算“优秀”,许多家长“压力山大”。(1010日《长江日报》)

@张远:体育培训应授之有道,在注重孩子心理的同时讲究方法。引导孩子们在“循序渐进、日渐精进”的原则下自发、自觉、自愿、高效地进行体育锻炼,切莫急功近利,否则结果必然会使你大失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