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小基地 法治大情怀
——山东招远市行政诉讼教育基地建设纪实
□中共招远市委政法委
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既离不开党和国家的顶层设计、强力领导,也需要地方各级的坚定落实、创新实践。特别是基层政府,与群众接触最直接、联系最紧密,处在法治建设的“第一线”,人们对依法治国的第一印象来自基层、最初感受也来自基层。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基层的点滴法治实践,不断汇溪成河,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走向深入。招远市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头戏”,从“民告官”这一最具代表性的制度设计入手,高水平建设了全国首家行政诉讼教育基地,为基层法治实践提供了一个创新样本。
缘起:
一个高视角传递法治脉动的愿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依法治国上升到基本治国方略的高度。招远市敏锐地意识到,要让国家战略在县域落地生根,必须注重厚植法治土壤,让整个社会都深切感受到法治中国的强劲脉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一种新风尚。因此,首要的必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这一基础中的基础。而行政诉讼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是最鲜活、最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特别是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颁布以来,到今年正好走过了30个年头,在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行政诉讼法实施30周年的历史进行一个全面的梳理,让人们通过行政诉讼更好地理解法治、参与法治、践行法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经过认真研究论证,招远市于2016年开始筹划建设行政诉讼教育基地,并于2018年9月28日全面建成开放,通过集中展示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和实践,从更高层次、更宽视野传递法治精神、弘扬法治力量,推动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
定位:
一个全景式展示行政法治的窗口
招远市行政诉讼教育基地聘请了法律出版社独角兽工作室设计,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部分知名法学专家教授的有力指导。基地总面积1000余平方米,采取展厅展示与教育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分为序厅、主展厅和观摩法庭三大部分。
序厅由主题墙和行政诉讼历史文物展柜组成,主要介绍基地的建设构想和基本情况。主题墙部分设计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审判典型案例,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历史文物展柜部分主要展示了《明会典》《大清会典》等有代表性的法律实物,展现了我国古代行政诉讼的渊源。
主展厅共分历史沿革、顶层设计、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山东实践六大篇章,采用VR数字法庭、飞屏触控、拼接触摸等先进技术,生动介绍行政诉讼的起源与发展,展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突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及亮点,展示全国行政诉讼大数据及典型案例,介绍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做法措施以及山东高院、烟台中院和招远法院的行政诉讼工作实践和亮点。
观摩法庭主要包括高清科技法庭、中型审判庭、新闻直播间、多媒体制作间等,总面积600平方米,具有实践教学、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法治培训、学术研讨、新闻直播、多媒体互动等多种功能,是全国首屈一指的高科技行政诉讼教育基地,也是目前全国最先进的综合性行政诉讼教育基地。
实践:
一个多维度宣传法治建设的探索
为切实用好行政诉讼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建设方面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探索。
面向法治人才,与鲁东大学法学院签订“院校共建、双向培养”战略合作协议,以行政诉讼教育基地为依托,立足双方办案实务资源和科学理论资源优势,在学生培养、教学实践、法学研究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强化审判实务与法学理论的良性互动,着力深化审学研合作,为法学院校培养法律实践人才,被山东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法学院校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面向党政干部,与中共招远市委党校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基地,通过观摩庭审、教学研讨、模拟法庭等方式,加大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使他们更加了解行政诉讼、关心行政诉讼、支持行政诉讼,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面向社会公众,基地每月第三个周的周一上午9:00-11:00对外开放,参观者既可以通过展厅全面了解依法治国及行政诉讼的相关知识,还可以佩戴VR设备进入数字模拟法庭,身临其境地感受行政审判法庭场景,了解法庭各个角色担当,沉浸式体验庭审流程,增进对审判工作的理解与信任。同时,观摩法庭还定期举行公开审判,揭开法庭审判的神秘面纱,让群众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基地教育、监督和警示作用,促使市民增强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基地已累计接待外来参观人员3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