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中国法的精神
——访《论中国法的精神》作者喻中
□本社记者 李卓谦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喻中出版了他的新作《论中国法的精神》。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喻中说,说是“新作”,其实这本书的写作时间超过了10年。全书20多万字,共4章12节,平均算下来,差不多是每年写一节,“这本书可以说是在10多年时间里逐渐‘焖’成的。”
“在这10余年里,中国的法与法治一直处在发展变化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经历者与见证人。我在这个过程中一边观察,一边思考,一边写作,日积月累,完成了这本书。”喻中说。
描绘“中国法”的精神肖像
顾名思义,本书主要讨论的是“中国法的精神”。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孟德斯鸠有一本传世著作《论法的精神》,喻中表示,他写这本《论中国法的精神》正是受到了孟德斯鸠这本经典著作的启发,但又与之不同。
“‘精神’是一个包容性比较强的概念。孟德斯鸠所说的‘精神’,主要在于强调法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我所说的‘精神’,具有风格、特质的意思。”喻中说,孟德斯鸠是要在各种事物的关系中理解法的精神,而《论中国法的精神》一书则是要在多种多样的法律形态中,描述中国法的精神。
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法,中国法是什么?中国法呈现出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支撑这种精神状态的制度体系是什么?这是《论中国法的精神》主要想回答的问题。
在喻中看来,这是一本在“万国法”中彰显“中国法”的书。他说,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最初被译为“万法精理”,显而易见,“万法”是一种修辞,实指各种法。各种法虽然都享有“法”的名义,都是规则,有很多共性,但是各种法的精神还是有差异的。“在法学研究的过程中,可以求同,可以辨异。可以辨同中之异,可以求异中之同,这都是极其正当的。”
“这本书侧重于辨异,侧重于回答:与‘万国法’中的那些影响较大的法律形态相比,中国法的精神是什么?简而言之,这是一本为‘中国法’画像的书,希望画出‘中国法’的精神肖像。”喻中期待,读者通过读这本书,能够理解中国的法,能够更多地思考:中国的法为什么是这样。
喻中说,法是文明秩序的规则化表达,在法的背后,其实是文明秩序。理解中国法的精神,其实就是在理解中国的文明秩序原理。“这本书不可能允诺太多,但是如果这本书能够更多地激发读者探索文明秩序原理的兴趣,更多地思考华夏文明秩序的过去、现在与未来,那就非常欣幸了。”
四个维度体现“中国法的精神”
《论中国法的精神》一书主要分为4章,具体为:
第一章“理论”。主要在于说明中国法赖以生成、据以运行的理论基础。它主要从原理层面上解释了中国法的精神风貌。
第二章“法治”。主要从法治这个切面透视中国法的精神。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实行依法治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那么,中国的法治呈现出一个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它通过怎样的制度体系来表达中国法?喻中在本书中认为,理解中国的法治,要从动态角度,看中国法的精神实质。
第三章“宪治”。在这里使用“宪治”一词,喻中希望它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所谓“承前”,是承接第二章的“法治”接着往下讲。在法的体系中,由于宪法居于关键性位置,所以“宪治”是法治的关键环节之一。喻中认为,看一个国家的法治,应当集中看它的“宪治”。因此,第三章主要讲中国的宪法之治。所谓“启后”,就是从动态的“宪治”再回到静态的宪法。这也是第四章的主题。
第四章“宪法”。关于宪法的论述,本书不像教科书那样系统地展开,而是选取了几个特殊的观测点,以之观测中国法的精神。譬如中国宪法文本中的“可以”这个词,在语言学上,“可以”是一个介词,也是一个虚词。但对于理解中国宪法的精神及中国法的精神来说,虚词也有很“实”的意义,类似于像“可以”这样的虚词,它是有实际指向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你可以做什么”,对个人而言,是授予了你一项权利;对国家机构而言,则是授予了一项权力。从“可以”这个词去观察宪法,可以理解宪法关于权利与权力的设置,宪法在某个方面的精神风貌就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了。
喻中说,这四个部分是他长期以来反复思考、反复研究的结果。在“理论”部分,他提出了“和谐秩序原理”“信托政治理论”,以之描绘中国法的精神根基。在“法治”部分,他反复观察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试图用一些理论框架去梳理与解释生机勃勃的实践形态。其他两个部分也是这样,主要是观察、理解、阐释、描述。
“要把高尚者与卑鄙者放在一起比较,高尚者才显得更高尚,卑鄙者才显得更卑鄙。”在喻中看来,按照这个规律,中国法的精神,要通过比较才能更加清晰地显现出来。因此,在本书的开篇,喻中就把中国的和谐秩序原理与西方的自由秩序原理进行了比较。
“正是在这样的比较中,相互对照,才可以有效地解读中国法的精神。”喻中认为,比较的方法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对中国法的现状有深入的理解,对中国法的逻辑有清晰的把握,然后加以理论上的提炼。
多年心得体会终付梓
喻中说,本书中最早的一节文字写于2002年,距现在已经17年了。那时候,喻中住在重庆歇台子,他的办公室在负一楼。进了楼,不是爬楼梯或乘电梯往楼上走,而是顺着下楼梯往下走。在负一楼,中间是过道,两侧是办公室。左侧办公室的窗户外是三米高的山岩,右侧办公室窗外有一个很大的苗圃,里面疯狂地生长着各种各样的植物。喻中的办公室恰好在右侧,工作之余,他偶尔抬眼望去,满目青翠。到了晚上,苗圃里没有人,楼道里也很少有人,喻中就坐在这间很特别的办公室里静静地写作。本书中许多文字也正是这段时间写作而成。
自那之后的十几年里,喻中辗转重庆、成都、北京等多地,一边观察、一边思考、一边写作,终于将“中国法的精神”之心得体会付梓成书。
陕西人民出版社总编辑宋亚萍评价该书说:“这是一本能让人正襟危坐去读的一本书,这是一本能让人掩卷深思的书,同时这又是一本既有颜值也有气质的书。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党和政府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大背景下,出版这本书恰逢其时。”
喻中认为,作为一个法理学的学习者、研究者,应当对“中国法的精神”有所思。“中国法有自己的逻辑,有自己的风格,有自己的精神肖像,描绘中国法的精神肖像,是我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愿望。”本书可以算是喻中这个愿望的一个投射,它从形式变成现实,对喻中而言,算是“心想事成”了。
但研究“中国法的精神”到底有什么意义呢?喻中将它归纳为“认识你自己”“认识中国法自身”。他认为,“我们身处这个时代,这个时代的中国法跟我们每个人水乳交融。一方面,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受法律的约束,但另一方面,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反过来又塑造着中国法的实际样式与形态。因此,中国法精神肖像应当如何描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根本性问题。”
“有人把普天之下的学者分成‘立法者’与‘阐释者’两种类型。如果这个划分有一定道理,那么我主要是一个‘阐释者’。”喻中说,就这本书而言,他主要是在阐释“中国法的精神”。
在采访的最后,喻中表示,他期待读者对本书提出各种各样的批评,“在反复讨论过程中,可以进一步增进大家对中国法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