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索推进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的源头治理
宁夏石嘴山市检察院
探索推进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的源头治理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马文静)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9年6月20日至8月5日,对全市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工作开展了自查。一是从法院调取了全市提起公诉案件被判处无罪、撤回起诉等案件情况,以此反查了全市是否存在对以上案件的瞒报、漏报;二是对全市监督立案、撤案,纠正漏捕、漏诉,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案件,通过查阅案件相关材料与案卡填录情况进行了核查比对;三是要求两级院业务部门对是否存在错填、漏填、乱填、迟填、敷衍填卡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四是两级院案件管理职能部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子系统对数据进行了核查,通过上述方式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全市两级院梳理汇总后形成问题台账,并一一进行了整改、销号。
为解决案卡填录方面的错、漏、迟等问题,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石嘴山市检察院秉承“事后补救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预防”的理念,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的源头治理。用心用功打造“案管小课堂”,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要求各业务部门办案人员对各自承办案件的动态信息要及时、规范、准确填录至系统,确保检察业务信息数据真实、可靠、可用。依托检察官联席会,建立及时反馈机制。案件管理人员通过流程监控,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共性问题,及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向承办检察官进行反馈,达到统一认识、明确标准、及时纠正的目的。建立健全督查考核、通报问责机制。通过修订、完善该院检察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把案卡填录问题纳入绩效考核予以处理;对故意造假,虚报、瞒报数据的,认定司法瑕疵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建立全市信息填录质量通报制度等,倒逼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提升。强化案件管理部门的“过滤”“监督”“审核”功能,通过进一步严把案件“进口”“出口”关、加强流程监控、强化统计数据审核等,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信息填录问题,确保检察业务数据真实、准确,为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真实的数据支持和可靠的分析研判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