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金融法院1周年工作成绩斐然
建设世界一流金融法院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建院1周年新闻发布会。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通报了金融法院建院1年的工作情况,并公布了金融法院五大工作举措、10项创新机制,10个典型案例。
1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案件6600余件,标的总额超过1100亿元,案件主要类型涵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等。依法妥善审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确立裁判规则,包括全国首例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群体性纠纷示范案件,全国首例外国人隐名代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证券从业人员操纵亲属账户炒股不服证监局高额罚款的金融行政处罚案件等,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上海金融法院主动对接国家金融发展战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找准找实金融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围绕试点集中管辖涉科创板案件,专门制定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紧扣审判执行工作,从完善专业化的审判机制、健全证券群体性诉讼机制、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证券侵权责任落实、加大涉科创板案件执行力度、依法监督支持证券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等多个方面制定23条具体工作举措,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得到金融界、法律界专家的普遍认可。积极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举办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下的金融审判与投资者保护”为主题的金融司法国际研讨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2018年10月10日,上海金融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五家金融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签署《诉调对接工作协议》,实现涉金融行业组织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全覆盖;制定出台全国首个《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首创证券示范判决机制,优化证券纠纷诉调对接模式,全力推进以示范判决为基础的“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的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机制。
“我们将秉持中央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初衷,不负使命,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最高法院和市高院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增强战略意识、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攻坚克难,勇挑重担,开拓创新,努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赵红院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