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院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

本报讯(记者张君)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所有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切实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为推动民营经济做优做大做强贡献检察力量。近日,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与参加河北省检察院举办的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的河北省工商联领导、民营企业家等座谈时,向全省检察机关提出要求。

10名来自全省各行业的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河北省检察院机关。丁顺生全程陪同观摩了省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参观了司法鉴定中心、控告申诉大厅、检察史馆和检察文苑。随后丁顺生主持召开座谈会。

今天近距离接触检察官,参观了解检察院,更加坚定了我们在法律保障之下做好企业的信心。大家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民营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加大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健全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检察职能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近30条意见建议。

河北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张京红在讲话中表示,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参观交流、听取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检察机关高度的政治站位,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把全省民营经济做优做大做强。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后,丁顺生针对民营企业家反映的案件进行现场办公,安排省院相关业务部门与企业家对接,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

丁顺生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政治性工作来做,把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等原则贯穿到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要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害执行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办理案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做到既依法办案,又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要加强对涉企案件的诉讼监督,继续抓好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